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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2017—2018年度)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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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10-17 16:08:51 点击数:4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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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诚促〔2019〕26号
全省各级诚信促进会、省诚信促进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重要论述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我省各级诚信促进会在推进诚信福建建设的重要力量作用,为服务“再上新台阶 建设新福建”作出应有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各级诚信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开展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2017-2018年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诚信先进单位:诚实守信的全省各级诚信促进会的企业和行政事业会员单位;
2.诚信工作先进单位:诚信工作业绩突出的县(区)级诚信促进会;
3.诚信工作先进个人:诚信工作业绩突出的全省各级诚信促进会会员。
二、材料申报
①《福建省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申报评审表》;
②《福建省第六届“诚信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审表》;
③《福建省第六届“诚信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评审表》;
④《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考核评分表》;
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所属诚信促进会会员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评选程序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定办法》组织实施,分自查申报、考核评审、公示评定和命名表彰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如下。
⒈自查申报:2019年10月8日——11月8日
⒉考核评审:2019年11月9日——12月8日
⒊公示评定:2019年12月
⒋命名表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设立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审委员会由省诚信促进会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主体。评选办公室由省诚信促进会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及解释说明工作。
五、监督管理
对获得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实行跟踪监督,动态管理。如发现有悖诚信原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摘牌并在“诚信福建网”、《诚信》杂志、省诚信促进会微信公众号或《福建日报》上公布。
六、联系方式
评选办公室: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5B
邮政编码:350001
传 真:0591-87843218
网 址:http://www.cxfj.net
邮 箱:850800849@qq.com cx87826028@163.com
联系电话:0591-87602973
联 系 人:王开星 0591-87863828
张向荣 18150018992
吴剑明 18950450119
附件:
附件1:
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定办法
为了规范“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本评定办法严格按照自查申报、考核评审、公示评定、命名表彰等程序进行。
一、自查申报
凡具有申报资格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自检,符合条件的请登入“诚信福建”网站下载申报表,流程如下:
1.登入“诚信福建”网站,网址:http://www.cxfj.net。
2.点击“诚信福建”网站首页的公告栏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2017-2018年度)评选活动通知下载申报表。
①省诚信促进会的会员直接向省诚信促进会办公室申报。
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级诚信促进会会员向所在地诚信促进会申报,由所在设区市诚信促进会负责初审,附上当地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人行的反馈结果;各设区市诚信促进会根据既定的分配名额,再向评审委员会申报。
二、考核评审
申报工作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综合申报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考核评审。考核评审分为访问考查、现场考查、委托考查等。然后根据考查结果,确定初选名单。
1.访问考查。评审委员会通过访问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人行等部门对初选入围的单位进行了解考核。
2.现场考查。评审委员会根据初选入围单位的不同类型组成专家组,对入围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实地了解考核。
3.委托考查。评审委员会委托初选入围单位所在地诚信促进会进行了解考核。
4.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上考核结果,按比例确定初评名单。
三、公示评定
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的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诚信福建网站:http://www.cxfj.net和《诚信》杂志、省诚信促进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不良反映的,最终评定为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命名表彰
根据公示结果,最终评定252家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 24家“诚信工作先进单位”、61名“诚信工作先进个人”。由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组织召开表彰命名大会,颁发牌匾、证书,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评定结果。
附件2.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申报评审表下载
附件3.第六届“诚信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审表下载
附件4.第六届“诚信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评审表下载
附件5.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考核评分表下载
附件6.第六届“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额分配表下载
福建省诚信促进会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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