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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公约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并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确立了电子商务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性地位。发展电子商务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签名法》正式颁布;2004年10月27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推进电子商务的方针、战略和步骤。

  从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国内外电子商务经历了萌芽、探索和理性调整,现正处于良性复苏阶段,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进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为了促进建立平等互惠、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电子商务环境,推动中国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协调发展,讲诚信、重维权、营造网上消费放心环境,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联合电子商务业界企业共同发布“中国电子商务诚信公约”。

  诚信乃立业之基,立国之本。诚信决定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关乎中国电子商务的前途未来,我们愿同心携手,做负责任的企业,用实际行动构建中国电子商务的诚信道德长城。

  消费者是中国电子商务成长的原动力,我们要以消费者为中心,为客户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护客户的各种利益,赢得客户的信赖,打造中国电子商务的百年基业。

  一、以诚为本,明码实价,杜绝各种违规经营和欺诈消费者行为;二、加强消费者隐私权管理,确保消费者各种信息得到安全保护三、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问询和投诉,建立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信赖关系四、加强消费者隐私权管理,确保消费者各种资料得到安全保护;五、强化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抵制恶性竞争;六、维护消费者权利,建立产品和服务质量保证机制七、诚信披露信息,不做虚假承诺;八、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诚信信息互动与公示机制;九、以优良的产品、优质的服务,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消费的环境。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200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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